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(簡稱學生會)為臺師大全校性最高學生自治組織,採三權分立之模式運作:

行政權之學生工作會依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》 設有一處八部:秘書處、活動部、權益部、學術部、公關部、資訊部、財務部、文宣部、新聞部。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分為學生會、學生議會,以及學生評議會, 主軸為校務參與、權益爭取、企劃執行和校外交流。 第19屆學生會分為九大部門:秘書處、活動部、權益部、學術部、公關部、資訊部、財務部、文宣部、新聞部。 學生議會設有各類委員會,監督學生會運作的情形,並適時給予意見與建議。 學生評議會負責協調學生會與學生議會的爭端。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第19屆學生會,英文為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19th Student Association, 今年的主軸為「出於師大,走向大師」, 配合四大方針,分別是「走出優質校園---會務 .再造」、「走出自主意識---權益.爭取」、「走出師大價值---定位.認同」,以及「走出不一樣的師大路---超越.願景」, 以健全會務系統及爭取學生權益為首要之務,再者期望以學生會的角色, 讓同學重新認識師大,回顧校史,了解臺師大一路走來的歷程,並重新思考自己的定位, 反思身為師大人的價值及獨特之處,喚醒同學對師大的驕傲和自我認同, 進而為社會盡一份心力,關心公共議題,讓社會看見不同的師大,期待每位同學走出屬於自己的師大路。